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漫谈“现代敬拜赞美”
黄安伦
实在令人动容
收到一篇标题为〈试谈目前某些教会敬拜音乐的问题〉的文章。这篇署名“堪城以马内利华人浸信会小子”的文章,开篇实在令人动容∶
“呼吁主内行家们拿起圣灵的宝剑,清理教会敬拜的音乐;拿起鞭子将那些与敬拜的原则不相容的音乐打出教会去。”
是世俗还是圣洁?是魔鬼还是天使?是感官刺激还是敬拜赞美?这些有关“现代敬拜赞美” 的激烈的问题,确实需要一个谨慎的解答。
“现代的敬拜赞美”和传统的圣乐,真是“互相排斥”吗?事态真是严重到了如此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吗?这确实是个大题目,我完全无可能在这篇文章中把问题谈清楚。只要能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,就已经很高兴了。
几次特大撞击
今天教会音乐的现状,对于我这样背景的音乐工作者,确实“触目惊心”。但这“触目惊心”,却不完全是贬意。你只要看看我的背景,知道我是多麽“正统”就明白我的意思了。
我
是第四代基督徒,爷爷黄友敢已是第二代传道人,参与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圣乐团——上世纪初在上海的中华圣乐团;父亲黄飞立是大陆交响乐指挥的泰斗级人物——
中央音乐学院指挥系创始人、首任系主任,几代中国指挥都出自他门下;妈妈赵芳杏二十几岁已全本指挥了《弥赛亚》;叔叔黄飞然则不仅和黄永熙(《普天颂赞》
的主编),一同创建了香港圣乐团,移居加拿大後更创建了北美最大的华人圣乐组织--温哥华圣乐团。我自己亦是中央音乐学院出身,从小就浸在西方经典曲目
中,话还不会说,父母已将《马太受难乐》和《弥赛亚》灌进了我的心里。
我到北美伊始,就立即被洋人的圣公会诗班邀请,到他们的教会以拉丁
文唱了一年圣诗;然後是在正统的华人浸信会崇拜、受浸、唱诗、司琴、事奉┅┅。所以,圣乐对我来讲,除了《普天颂赞》、《青年圣诗》和《生命圣诗》,就是
圣公会的歌本。而教堂、诗班、巴赫、亨德尔等等,再加上管风琴,当然就是教会音乐的不二样式。我也忘不了第一次在音乐厅,听世界级交响乐团及大合唱团演出
《弥赛亚》,与全场听众起立高唱“哈利路亚”的心灵感动。
所以,你可以想像我後来遇到的、在圣乐上的几次大碰撞,对于我这样的人,该有多麽大的震撼了。
1. 第一次撞击
第一次大撞击是在1984年,我到达美国康州纽黑文市耶鲁大学的第一个礼拜天。走在街上正发愁到哪儿去找教会,一下子让我看见一块英文牌子∶第一浸信会。
我高兴极了,一步就跨了进去。里面原来全是黑人,他们正鼓乐齐鸣地唱诗呐。一看我进来,歌声嘎然而止。讲台上牧师兴奋地指著门口大叫∶“嘿,我们来了位新弟兄!”全场几百人刷地转过脸来看著我。
牧
师大喊∶“报上尊姓大名,何方神圣?”我说∶“我是从中国北京来的。”牧师说∶“欢迎!欢迎!”顿时,乐声大作。几百人(四五百人)的全体会众,当即在台
上全套的鼓、电吉他、萨克司及全黑人诗班的带领下,震耳欲聋地,又舞又扭又鼓掌地唱起来,并在歌声中逐行走出来,舞到我面前,与我握手、拥抱。特别那些黑
大妈们(那块头儿),一把将我拥进去亲吻。我几乎透不过气来,感动得差点儿昏了过去。这欢迎的歌、舞,足有近二十多分钟。我给震得愣在那里。而在此之前,
我还从来没听过黑人的灵歌呢!
然後是崇拜。你听过黑人牧师的讲道和会众的回应吧?这你就知道我在讲什麽了。那火热的,动情的气氛,也是我作梦也想不到的。在这中间,歌、舞不断。真是一场圣乐的盛宴呀!
2. 第二次大撞击
第二次大撞击,是在台湾,1998年。那次我是第一次见到了“敬拜小组”——全体会众在“敬拜小组”的带领下,手舞足蹈、尽情高歌。鼓乐齐鸣,震耳欲聋,这种火热的气氛,心灵的释放,特别是年轻人的投入,会众的感动,都是我从未经历过的,却都令我振奋非常,大开眼界。
我也是在那次,得以近距离地接触了“天韵”的福音歌曲,被深深感动之同时,更悟到中国圣乐的方向。
3. 第三次大撞击
第
三次大撞击,就是2000年之後,几次在中国乡间,特别是东北大庆的那次元宵节几千人的圣乐崇拜。虽然没有一件像样的乐器,老乡们唱啊,舞啊,可以说几乎
没有一个音是准的,更谈不上什麽和声、对位这些合唱的基本元素。然而圣灵充满、天使歌唱、中华归主的波澜壮阔情景,就是这样辉煌地呈现在眼前┅┅
更大的撞击还是在美国“9·11”以後,眼见北美民众纷纷回到教会,动不动就几万、几十万人的圣乐崇拜所唱的灵歌(Spiritual)和福音歌曲(Gospel)对心灵的震撼,只能用“惊天动地”这样的字眼来形容。
这些“大撞击” 的经历,使我发现,自己所熟悉的敬拜方式,原来并不是唯一的,而且对大家喜爱的(《诗》98),也有了一些全新的认识。
且看神对我们的告诫∶“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,因为 行过奇妙的事。”(《诗》98∶1)蒙神悦纳的圣乐只有一种,就是那“用心灵和真理拜 ”(《约》4∶23)“唱心和的赞美”(《弗》5∶19)。
但神从未界定说只有某一种样式才是“适当的”。有多少时代,就有多少圣乐;有多少民族,就有多少圣乐的样式。而且,显而易见,以“颂赞为祭”(《来》3∶15)的圣乐,就产生于各民族自己源远流长的丰富文化传统中。
各族万民之活生生的不同文化传统,岂不就是神“行过奇妙的事”吗?
从西方到东方
多麽奇妙,神按 的形像创造了各族万民,又赐给万民能力,使之创造出各自不同的文化。而每个“民族魂”——她的历史,她的神韵,她的喜怒哀乐——就存在于她自己的民族文化传统之中。
更奇妙的就是,各个时代之归主的万民,正是用自己最好的、最熟悉的、最亲切的音乐来敬拜上帝。看似粗俗不堪“下里巴人”式的世俗音乐,到了神的面前,恰恰就这样变成了纯洁、崇高的圣乐。对不对?我们不妨很快地检视一下史实。
1. 欧美的圣乐
我们先看看西方∶
我
们心目中“正统的”,以3B,即巴赫、贝多芬、勃拉姆斯为代表的欧美圣乐,是基督教文明在音乐方面灿烂的高峰。然而,你能想像吗∶最早期的基督教音乐,正
是来源于深受古希腊文化影响的希伯来圣歌。这种犹太音乐,几乎没有“正统的”基督教圣诗《主在圣殿中》的那种“应当肃静”的沉思,默想的意味。相反的,却
是一种“具有强烈的甚至粗暴的气息,尤其显得响亮热烈┅┅完全适用于赞美诗篇中洋溢的激情”的“有乐器伴奏的歌舞”(保罗.朗多尔米,《西方音乐史》)。
深远、圣洁的东正教的圣乐一向禁止乐器加入敬拜——可是请看,这“有乐器伴奏的”“粗暴的歌舞”却正是她的渊源呢!
基督教音乐蓬勃发展得
百花齐放,随即,这“五花八门”的敬拜赞美,在公元590-604年间,被当时的教皇格里高利一世所“统一”。这就是中世纪以来,“法定的”基督教圣咏
《格里高利圣歌集》。它被金链锁在圣坛,“平凡之辈”是不准触动的,只有教会专职的祭司,才有资格在正式的礼仪中颂唱。
马丁.路德的“信
徒皆祭司”打断了这条金链,这才有了新教圣诗和崇拜礼仪。可是,咱们往往忘了,路德宗圣诗的摇篮,正是德意志“下里巴人”的民俗文化。因为日耳曼人最反感
的,就是用谁也不懂的拉丁文来唱圣诗。在宗教改革之初,马丁.路德还真不清楚新的祭仪该用什麽样式。因此他首先选用了“草民们”最喜闻乐见的、源于上古的
民歌,这就是那首用德文“通俗语言”来唱的圣咏《来吧,异邦的救世主》。
被称为西方音乐之父的巴赫,一生奉献给圣乐。而他那伟大的圣乐,
其实正是根植于他那个时代的巴罗克艺术传统。和同时代吕利(路易十四的御用作曲家)庸俗奢华的宫庭音乐不同,巴赫乃是把世俗的因素锤炼成了敬拜上主的赞
美。我手边有一份他年轻时任职的教堂,对他进行严厉批评的记录,他被提醒要注意规矩∶“去掉混杂在圣咏里的那些奇怪的杂音,还有奇异的变调,因为它们搅乱
了信徒的心。”(阿恩施塔德教堂会议记录,1707年)巴赫不服,结果被革职。
另外,勃拉姆斯早年在汉堡“下等小酒馆”打工时听到的吉普赛民歌,及贝多芬在维也纳郊外听到的乡民们的土风舞曲,这些“下里巴人”小调,与二位大师伟大的圣乐作品的关系,也都是不能被我们忽视的。
原来,民俗里面有真金!
2. 美式流行乐
再说今天如洪水泛滥的美式流行音乐∶
2003年我到了一个几乎是天涯海角的北欧小城,丹麦东北角的奥伯。刚打开电视,架子鼓、电吉他的声浪立即涌来,满台的人在歌星的带领下唱啊,喊啊,扭啊——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∶这就是安徒生的故乡?我还见过全套架子鼓、电吉他伴唱的京剧,咱们的国粹!
不得不承认,美式流行音乐早已渗透进全球各地的文化,而且早已深深地影响了当今教会的圣乐事工。看看今天日益盛行的敬拜方式,不就是这样“全套架子鼓、电吉他伴唱地唱啊,喊啊,扭啊”吗?保罗二世造访多伦多,我亲眼看见,天主教教皇主持的弥撒,也没能逃过这个潮流。
但是,这渗透了全球的美国流行音乐——无论其外表是“白人式的”,或“拉丁式的”,甚至“印第安式的”——都无一例外地源自黑人音乐。
黑人音乐无疑是上帝的恩赐,其高亢委婉的曲调和强劲丰富的节奏,来自她远在非洲的故乡。奴隶制无疑是美洲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页,然而,正是在压迫、苦难中,对真理和自由的不息的渴望,激发出早期美洲黑人音乐慑人心魄的巨大魅力。
我
们注意到,最先出现并强烈影响了美国“正统音乐”的,正是黑人的福音歌曲“灵歌”(Spiritual
Song)。这名词最早见于北美殖民地1709年出版的乐谱《赞美曲与灵歌》中。史家特别指出欧式庄重的圣乐,“对黑人吸引不大”,而他们的“灵歌”,“
也与正统赞美诗不同”。
白人从欧洲传来的音乐,特别是各类乐器,诸如钢琴、萨克司、铜管乐、贝司等,被黑人拿去後,更是如虎添翼。内战後的十九世纪上半叶,黑人已在整个美国乐坛争奇斗妍,并在欧、亚掀起热潮。
这
中间由“灵歌”演变出流行音乐三大潮流,即“散调”(Ragtime)“蓝调”(Blues)和“爵士乐”(Jazz),将黑人的喜怒哀乐抒发得淋漓尽
致。它们发展到今天,已成为风靡全球,压倒一切的流行音乐。即便在诸如“重金属”(Heavy Medal),“摇滚乐”(Rock'n
Roll)及饶舌乐等等之中,虽充斥著反叛、商业、下流、诲淫诲盗,但仍可追本求源地寻到其早期黑人“灵歌”的原型。
可奇妙的是,黑人的“灵歌”本是上帝的恩赐,世人把它拿去变成了世俗流行音乐的靡靡之音。如今,当正统古典音乐市场持续萎缩,年青人更是避之则吉之时,谁也没料到,这压倒一切的流行音乐,却成了福音歌曲、现代敬拜赞美的沃壤。
当看到千千万万的人群,和三百年前一样,在源自非洲的鼓乐中,透过这“歌唱的狂欢”而亲近上帝,真心悔改之时,我们惟有赞叹神的大能。
原来,世俗的“流沙”里,真有金钢钻!
华人之歌舞
现在终于说到咱们华人。
我有幸参加的,在北大荒由小敏亲自带领的那次大型圣乐崇拜,恰恰展现了一个极重大的异象∶神爱中华,福音的火炬已被中华儿女高高举起,我们也必须为圣乐的事工,做出应有的贡献!
谁
说咱中华儿女不能歌善舞?今天,在许多的华人教会中,神的儿女们载歌载舞的火热场面,一定会令你目瞪口呆∶以架子鼓、电子琴、电吉他的巨响为特徵的“现代
的敬拜赞美”,和大量通俗的短歌,加上山歌,秧歌,大戏,对花,锣鼓,吹歌┅┅“阳春白雪”、“下里巴人”,不一而足,已全都涌进教会了。
原来,神州遍地渊远流长的民俗文化,也是圣乐的沃土。
中国本来没有基督教圣乐的传统。我们最早的圣诗,基本都是欧洲、北美的宣教士,传进来的“正统”、“古典”式。主要是英、德的圣乐经典,再加上十八九世纪美国新英格兰众赞歌的传统。这种圣乐的样式,更讲究“礼仪性”和静思、默祷。
而现代的敬拜赞美,始于十九世纪美国的福音大奋兴,并以其雷霆之势盖过全球。她直接受到美国黑人的影响,更注重个人灵性的释放。并且在这中华归主的大时代,立即与人们喜闻乐见的民俗文化相结合,形成了现代中国圣乐的巨流。
没有理由懒惰
可是有个大问题∶这种“现代的敬拜赞美”,和传统的圣乐也太不一样了。我们当然要向耶和华唱新歌,可是,这样行吗?本文开头所提的那篇署名“小子”的文章,其实提的也是同样的问题。
传统圣乐的比例,正在教会中逐年减少。管风琴和专职的圣乐同工,在华人教会本来已经很少,现在有的教会更不仅取消了诗班,说是“用不著,敬拜小组就够了”,甚至连会众的歌本也束之高阁,说是“用不著,打词的幻灯就够了”。
“小子”那篇文章还提到一些现在的新论,说是“事实上,(圣乐)并没有符合圣经格调这回事”,“不管什麽歌曲,只要把歌词改一改,就可用来作教会聚会用”,“只要出自内心感动,不论何种音乐都可用来敬拜”,“从来没有基督教的音乐,只有基督教的诗词”。
一般的会众也常提到∶“孩子们在学校、社会上,整天听的就是这类音乐。你硬要把‘古典’塞给他们,怎麽行?”,“老的歌那麽慢,现在的年青人哪里忍受得了这麽闷的崇拜?”
可我在这里,要非常鲜明地用一句话说出我的看法∶我们没有理由懒惰。
西方的圣乐史给了我们极大的启示∶我们要有更迫切而且艰苦地工作,沙里淘金,锤炼出圣乐的金钢钻。
“
不怕不识货,就怕货比货。”没有认真的学习,哪里会有甄别高下的鉴赏力?不站在巨人的肩膀上,谈什麽“提高”、“发展”、“进步”?先辈的遗产都是神的作
为,恰恰是神给我们提供的一个明辨水准、品味的宝库。故此,任何使我们隔断与各文化传统关系的作法,包括“倒污水连盆中的婴孩也一并泼出去”的轻率懒惰态
度,都是不适宜的。
例如,说传统圣乐“太闷”,请问,是因为它本身太闷,还是我们的献唱水准太不够了?又有年轻的朋友告诉我,她们听见教会里在“哼哼”老圣诗,“实在不懂他们在唱什麽。”
“
不懂”,为什麽不去问?“太难了”,为什麽不去学?对各文化传统不求甚解、囫囵吞枣,则是更不可接受的懒惰态度。“教会的艺术能凑合吗?”在米开兰基罗,
巴赫的时代,教会引领著整个社会艺术的方向。今天,我们还能容忍“教会的艺术是二三流的”这种事吗?轻慢、懒惰态度,才正是我们应当警醒的。
是时候了,是把音乐“请回神坛”的时候了!
自
从尼采宣布“上帝死了”以来,整个欧美之灵性失落已是不争的事实。西方音乐界的衰败,只是众多表象之一。
最近,纽约爱乐管弦乐团的总监科特.马祖尔(Kurt
Masur),从德累斯顿重返美国,对于正统音乐在欧美日益萎缩衰落的现状痛心不已。他哀叹说∶“二十年後,世界上大概只有中国人懂得奏贝多芬了!”对于
这大大的称许,咱中华儿女先别得意的太早!如没有神的祝福,一切都将只是枉然。
任重道远!但可以毫无疑问地展望,亿万中华儿女在创造天地的父神面前敬拜赞美的壮丽场面,已展现了一个伟大的异象∶神必大大地使用我们中华的儿女,一个灿烂的中华基督教文明必将在人间矗立。
作者为作曲家,现住加拿大。